本報訊 記者羅素靜、實習生孫丹、譚婉春報道:25日,南昌市民劉先生反映稱,5月下旬,他女朋友在中山路194號“達芙妮”專賣店購買了一雙女款涼鞋,穿了一天后,兩個鞋面都出現脫膠情況,到門店要求更換新鞋,商家不僅不肯換,而且不太理睬顧客。
“達芙妮”專賣店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質量問題,像大面積脫膠或是鞋底斷裂、脫膠等情況,鞋子售出后兩個月內憑發(fā)票可以更換。而店長也表示,店員不會不理睬顧客,可能是顧客有所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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