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布滿銹點,隨時可能漏水
本報南昌訊記者李征、實習生張玲攝影報道:夏日炎炎,要是沒有水該怎么過?位于南昌三經路柏林愛樂小區的居民卻過了三天沒有水的日子,因為沒水,他們每天只得從一樓提水上去洗澡洗漱,且這樣的情況已持續三四年了,居民對此怨聲載道。“小區停水,我們都無法生活了!”24日,該小區業主向本報投訴。
水管頻頻爆裂
25日,記者來到柏林愛樂小區。小區居民張女士氣憤地說,她在小區住了7年,基本上每年夏天都會出現停水的情況,真是叫苦連天。
2005年,柏林愛樂小區業主陸續入住,現有204戶。2009年開始,小區就開始出現夏天停水的狀況,當時并沒有引起業主的重視,但事情愈演愈烈,以后每年夏天都停水,且時間越來越長。業主去找物業公司,才得知是因水管爆裂。
隨后,記者找到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環球物業。相關負責人說,水管從2009年開始被發現破裂并有爆裂現象,現在不僅樓上,地下的水管也壞了。他們一直在維修,但前面修好了,后面就爆了,已沒法再修,只能全部換掉。
記者也看到,一樓水管很明顯是用兩種水管連接而成,且很多地方都用鋼條固定,防止漏水,而地下水管也是用特殊的材料黏合或用鋼條固定。
物業稱有心無力
水管爆裂問題已很嚴重了,但維修更換水管的費用該由誰承擔呢?
“每次水管爆裂后,業主就找物業,他們認為是物業不作為。”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說,他們只負責基本維修,這樣大規模更換公共設施不是物業公司的責任,且有心無力。物業公司每月收入3.6萬元左右,工資花掉2萬余元,水電等公共設施花費1萬多元,每月只賺取少量廣告費,所以他們也修不起。他們認為解決辦法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湊錢維修。但沒人牽頭,業主也不愿承擔責任,就一直擱置了。
隨后,記者采訪了業主樊女士,她說成立業主委員會不是不可以,但她認為要么是水管質量有問題,要么是開發商沒按規定施工,偷工減料,所以這是開發商的責任,不該由業主買單;而且大家意見不統一,業主委員會也難以成立。
然而,開發商說,水管的質量是好的,且已過了保修期了,就不是他們的責任了。
可使用維修基金
小區水管破裂問題到底該怎么解決?江西皆誠律師事務所辛律師說,這得視水管爆裂的原因而定。如果是水管質量或是在施工中的鋪陳問題導致的水管破裂,那就是房地產商的責任;如果不是質量問題,且沒有外部因素影響,是水管在正常使用中產生的問題,那就得由業主負責了。而在這其中,如果業主在入住時交了維修基金,那么就可向房管局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就不用再湊錢了。如果沒有的話,就只得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家湊錢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