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郝景宜記者賀于周報道:“托運東西總會少了那么一兩包。”近日,河南人張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南昌銀田物流公司取貨時多次發現貨物缺損,然而對方卻總是不以為然,令他十分氣憤。
張先生告訴記者,6月4日,他委托河南三門峽當地一家物流公司,將一批花生、紅棗從三門峽運至南昌市。6月11日,他接到南昌銀田物流公司電話通知前去取貨。“又少了一包紅棗。”據他介紹,類似情況在銀田物流公司已經連續發生數起,為此,他找到南昌銀田物流公司,希望對方給個說法。但令他失望的是,對方卻不以為然的表示,搬運人員并未拆動包裝,如有意見建議找有關部門投訴。
無奈之下,張先生只好向西湖區消費者協會求助。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托運貨物出現丟失、毀損情況,消費者既可以找最初托運的物流公司索賠,也可以找最終通知貨主取貨的物流公司索賠,兩物流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于目前消協部門無法聯系銀田物流公司,已建議張先生向河南三門峽當地消協部門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