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未接到濱江新區管委會通知的情況下,美爾雅工業園遭強拆。浠水縣和美爾雅方面在公開場合均稱,雙方矛盾根源在于囤地之爭。
本報記者 聶春林 湖北黃石、浠水報道
一個縣政府與一個國企的較量在6月底達到了頂峰。
6月23日上午,浠水縣美爾雅工業園內,多名人員襲擊了一家名為“美爾雅”的國企員工,導致美爾雅集團紀委書記朱明香頭部被砍兩刀、美爾雅股份總經理許雷華手腕等處被打得淤青,兩名保安被打成重傷。
美爾雅公司方面對本報記者表示,一位浠水統籌委濱江發展部的工作人員現場指揮,并說出了“打的就是你們的人。”
到本報截稿時為止,官方并未證實有上述言語。7月2日下午,本報記者致電浠水縣統籌委濱江發展部辦公室主任郭衛清求證時,郭稱他現在不便回答,“省里已派調查組過來,聽從省里的處理決定。”或許出于自身考慮,美爾雅股份總經理許雷華則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浠水縣,緊鄰工業大市黃石市,因成功承接黃石的工業轉移,被湖北省領導視為省內跨區域合作的樣本,如今,在歷經9年發展后,陷入政商博弈困境之中,如今當地10多家企業被縣政府通牒。
對此,湖北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秦尊文建議,黃石、浠水兩地可學習江蘇省江陰、靖江兩市跨行政區域規劃與聯動發展的“飛地經濟”模式。
囤地之爭
沖突導火索緣起于一條在建道路,當地擬修建濱江四號路延伸線,需要從美爾雅浠水工業園廠區經過。
在未接到濱江新區管委會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美爾雅工業園遭到強拆。對此,浠水縣和美爾雅方面在公開場合均稱,雙方矛盾根源在于囤地之爭。
2004年,作為浠水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美爾雅集團董事長楊聞孫在家鄉投資1.1億元,建立散花工業園。浠水對第一個入駐該園的大企業給予了較大優惠:400畝土地,地價只有300萬元,承諾解決“五通一平”,稅收“兩免三減”。
到了2008年,投資3600余萬元、占地40多畝的美爾雅一期項目建成投產。
浠水縣國土局一位副局長給出的公開說法是,時至今日,美爾雅未繳納分文土地出讓金,也因此未取得該土地的相關證件。
浠水濱江新區辦公室主任郭衛清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則進一步稱,9年多來,美爾雅僅使用42.49畝土地建廠房,其余200多畝 “黃金土地”荒置達9年,用于栽樹、養雞和挖魚塘。
為此,浠水縣委、縣政府根據相關法律和程序,于2012年9月啟動對浠水美爾雅公司閑置用地收回工作,2013年1月23日已由縣國土部門送達收回該宗土地決定書,收回手續齊全、程序合法。
美爾雅一位管理層人士則對本報記者解釋,根據當初與浠水縣政府簽訂的《項目投資協議書》,約定的土地出讓金為300萬元。
但隨后去繳款時,縣國土局要求繳納922.45萬元,且實際交付土地面積縮減到337畝。此外,合同約定的“五通一平”等基礎設施配套至今仍未完全到位。直到2007年才發放該地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準予建設。
剩余200多畝土地為何長期空置?上述美爾雅人士稱,公司解釋說,美爾雅克服不通水、不通氣等困難建成一期工程后,已累計繳納各項稅費達1400多萬元,但浠水縣仍遲遲不辦土地、房產證,所以不敢貿然追加投資擴建;而二期規劃方案一直未獲政府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導致工業園二期建設一再拖延。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美爾雅收到收回土地決定書后,于今年3月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被駁回后,又于今年4月起訴到浠水縣人民法院。該案已于5月30日開庭,目前尚未最終宣判。
美爾雅方面則稱,在法院尚未作出裁斷、沒有最終定案的情況下,發生這種事情顯然是侵犯國有企業權益。
郭衛清則表示,雖然縣國土部門送達了收回該宗土地決定書,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土地的使用權仍屬于美爾雅。
跨區合作大考
和美爾雅一樣。華新浠水已收到縣國土局發送的收回土地決定書。其董事長李小寅告訴本報記者,公司早已繳納土地出讓金,但至今仍未拿到土地證,導致公司無法融資擴產;浠水方面當初承諾的稅負減免、基礎設施配套也未能兌現。
記者調查發現,土地爭議的背后,很大程度上是浠水縣委、縣政府上任和現任負責人對散花工業區規劃的變更以及土地升值后的預期不同,而按照浠水縣現在的想法,散花工業園要被重新規劃為鄂東濱江新區。
濱江新區一位不愿具名的內部人士透露,按照當前的地價,企業動遷的成本較高。提高投資強度、收回閑置土地等行政手段,自然成為最佳選擇,“即使違反當初的投資協議,也是沒辦法之事”。
不過,許雷華認為,400畝土地投資1個億是當初按合同雙方約定的,現在散花一帶發展后土地價格上漲了,投資標準水漲船高,但不能違背當初合同規定。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強拆事件發生后,浠水散花工業園內,已有企業開始回遷黃石,對此,中南財經大學博導葉青直言,招商引資不是政府拿一塊地就行,企業發展需要政府營造金融、稅收及水電等良好的投資環境。
秦尊文則認為要學習江陰-靖江模式,即欠發達地區劃一塊區域整體租給發達地區,雙方事先做好頂層制度設計和整體規劃,一次性談好,然后嚴格按協議依法辦事。不然,確實很容易因為單一小利益導致合作破裂,甚至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