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網3月8日南昌訊 戴笑慧、記者黃培紅報道:為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江西省財政廳近日下達省對市、縣(區)獎勵資金4.2億元,對2012年稅收收入增幅高、增量大的市、縣(區)進行獎勵,以激發市、縣(區)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活力。7日,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全省有8個設區市、89個縣(市、區)、14個設區市所轄開發區獲得獎勵資金。
據介紹,從2003年起,江西省財政堅持以“誰發展、誰受益、發展快、多受益”為原則,對市、縣(區)進行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各項公共財政政策及其他民生支出等。分別有8個設區市、89個縣(市、區)、14個設區市所轄開發區獲得獎勵資金。
據江西省財政廳介紹,從2013年起,省財政將按照各地主體稅種(增值稅、所得稅和營業稅)增幅和增量測算獎勵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