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網3月15日北京訊 不到半年時間,放在銀行委托理財的資產縮水180倍,像是天方夜譚的事竟然落到了王女士身上。去年4月,她在平安銀行(原深圳發展銀行)青島分行南京路支行委托理財的180萬元,到當年9月再查詢,只剩1萬元。有網友形容“這樣的理財簡直就是明目張膽的騙財”,還有網友直指“平安銀行不平安”。
事件回放2011年4月11日,王女士去平安銀行(原深圳發展銀行)青島分行南京路支行咨詢理財信息,由于是該支行的VIP客戶,所以她享受到理財經理薛某一對一的理財服務。在薛某的熱情推薦下,王女士購買了一款據稱是保本保息、年收益最低5%的投資黃金的理財產品。
隨后,王女士把180萬元人民幣交由薛某管理,進行黃金T+D交易。到了9月份,交易賬戶竟然只剩下1萬余元。王女士急忙聯系薛某,但是已經聯系不上。王女士多次向銀行總部投訴此事,然而銀行方面則稱薛某已經辭職,并稱王女士的交易屬于薛某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王女士將平安銀行告上法庭。
王女士簽約的時候并不知道自己的投資有很大風險,她之前多次跟薛姓理財經理表示自己不能承擔任何風險。而且在賬戶資金出現大幅度虧損的時候,她也沒有接到相關的提示。此外,王女士并沒有將自己的賬戶的密碼告訴薛某或是其他的銀行工作人員。
平安銀行新浪官方微博在今年9月24日的回應則稱:該名客戶辦理的為黃金T+D業務,非銀行理財業務。銀行作為第三方僅為客戶提供交易平臺,目前,該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我們相信法律會有公正的判決。
錢沒了,經手人不在誰來負責?
對于銀行這樣的解釋,網友卻不認同,網上出現一邊倒地批評平安銀行違規操作、沒有道德底線的聲音。有網友調侃:普通人管那叫合法詐騙,銀行方面管那叫風險投資。深圳網友“螞蟻”在騰訊網的新聞跟帖中說:“在銀行工作的人,拿著銀行的合同簽,就是代表與銀行合同成立的,不管是誰做代表,豈能說與很行無關!這就是推卸責任!”
“意思是銀行可以把儲戶的款項全部卷走,再全部離職,而無需任何人和部門承擔責任,是嗎?”網友“飃懿の偑”反問。
“應該判平安銀行負連帶責任,因為銀行個人的行為發生在離職以前,個人的行為是一種職務行為,理財產品是一種格式合同,根據銀行舉證無過錯,負責就有欺詐的嫌疑。”這位來自溫州網友觀點在網易新聞評論中獲得了超過15000人的支持。
不過,也有人認為責任不應單方面承擔,有位網友就發出質疑:能有180萬現金的人說不清楚風險?此外有網友判斷認為,估計王女士買了看空黃金的單子后就沒去打理,交易員不知她的虧損情況也無法采取措施止損,最后被系統強制平倉。如果王女士所說屬實,只能告那經理人當初口頭無風險承諾的欺騙,但這要取證很難,除非有錄音。
網友質疑“平安銀行不平安”
“我就在銀行,天天叫囂的保本保利千萬別買,買了肯定賠。”網友“nikunhao”曝料說。
王女士的遭遇引發了一些網友吐槽,網友“q416319666”稱,還敢碰平安?平安是干什么起家的?保險!相信買過的人99%都后悔!網友“84706668”隨即跟帖說:“我已經后悔了,當初購買平安產品的時候吹的天花亂墜,買了產品后就知道是在騙人的。”
做為一名消費者,網友“jltxun2007”的現身說法:“平安銀行的人經常跨省打電話,并且對客戶知根知底的,他們的資料都是從什么渠道得來的呢?會不會涉嫌違法呢?打通電話不是給你推薦理財產品,就是推薦什么保險。和傳銷一樣。”
媒體調查顯示,在平安銀行經歷過類似理財虧損的不止王女士一人,早在2012年3?15之際,就有5位VIP客戶投訴平安銀行“理財變騙財”。
“平安銀行應當進入廣大客戶的黑名單。”在紅網上,一位網絡評論員甚至發出了這樣的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