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郝景宜 記者賀于周攝影報道:新買的電動車騎行40余天,內外胎因“吃胎”問題就雙雙報廢,這讓南昌市民程先生很鬧心。令人無奈的是,由于輪胎不在“三包”范圍內,銷售商稱顧客只有“自掏腰包”換胎。
新車僅騎40余天內外胎雙雙報廢
程先生介紹,7月初,他在洪城路電動車一條街速派奇專賣店,花1000余元購買了一輛“小蜜蜂”系列電動車。8月初,他發現車胎屢屢漏氣。他說,起初還以為是破胎,可維修師傅拆開一檢查,竟發現內胎與外胎接觸部分已經嚴重磨損,出現了很多“沙眼”,屬于“吃胎”。程先生表示,電動車從購買之日至今40余天,卻沒想因為“吃胎”內外胎雙雙報廢。
針對程先生的遭遇,速派奇專賣店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輪胎屬于“易損壞、消耗品”,因此不在“三包”范圍內,“大不了顧客自己花錢換就是”。
西湖區消協工作人員表示,輪胎僅用1個多月就無法使用,屬于商品瑕疵,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銷售商應當予以更換部件。目前,程先生已向南昌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