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家住南昌市賢士湖公園附近的居民熊先生像往常一樣到公園游玩,發現從前可以自由進出的公園湖心島現在已成了不對外開放的私人會所。“公園作為城鎮居民的休閑場所,為何成了私人謀利的場所和工具?”這讓熊先生大惑不解。
村屬民營公園屬特例
7日,記者在賢士湖公園看到,湖心水域中間有兩棟仿古房子,此前岸邊有廊橋可直接通往兩棟房子,游人能自由進出。而現在,房子兩側的廊橋要么被鎖,要么被水泥封住。其中,一棟房子內正在裝修,另一棟房子內放置了古玩等物,門上寫著“群賢會”字樣。附近居民稱,一到晚上就有不少人在此聚餐、喝茶,而游人無法進入。
記者從南昌市園林綠化局風景園林處獲悉,按照分管部門的不同,南昌市的公園分市級、區級、縣級、村級公園。按照性質不同,又分為國營和民營公園。“賢士湖公園屬于民營公園,由賢湖村修建并維護管理,是一個特例。”風景園林處相關負責人稱。
對于賢士湖公園內存在私人會所一事,賢湖村村委會副主任魏建平拿出了一紙公文。記者看到,這是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2年發布的抄告單,上面提到:“賢士湖公園建成后歸賢湖村所有,集體土地性質不變”。
魏建平稱,賢士湖公園占地68畝,水面面積約30多畝。在2003年籌建時該村共投入2100萬元,其中940萬元為該村所得土地費,東湖區政府下撥300萬元后,其余費用由該村自行解決。2006年1月開園后,一直由該村進行維護和管理,費用自行承擔。
“2010年后區政府每年撥給20萬元用于公園管理,但公園每年維護費高達60多萬元,光每年用于保持定點水位的抽水費就達10萬元,還有8個管理人員的工資以及其他維護費用。”魏建平稱,公園一直未收門票,每年40萬元的資金缺口全由村里墊資。
年年虧損村委會難管理
最令賢湖村村委會頭痛的,還是公園內的安全責任。
據悉,由于該公園未封閉,每晚也未清園,附近居民可隨意出入,一些流浪漢常在此“居住”。2007-2009年有3人在賢士湖公園內水域溺水死亡。該村作為公園主管單位,事后賠償死者家屬每人4.6萬元,共計13.8萬元。
而今年5月12日,公園內一處設施的玻璃因熱脹冷縮原因,將賞景的一女子頭部砸傷。“事情發生后,我們緊急采取閉園措施,并將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進行拆除改裝,對園內假山也裝上了防護網,對廊橋破損處進行了修繕,還給所有鐵件刷了油漆。”賢湖村村委會工作人員小邱告訴記者,村委會當時賠償了該女子醫藥費8000元。
“我們管理公園都是非專業人士,常擔心管理上出現疏漏釀成事故,最好趕緊由政府部門接手公園的日常管理,而僅保留我村的產權。”魏建平無奈地說:“我們曾多次向上級部門請求轉交賢士湖公園的管理權,2011年區政府下發會議紀要,要求八一公園管理處接管該公園,可能由于公園年年虧損,至今未能被接管。”
對于出租湖心島,魏建平解釋說:“為了生存,我們將湖心島兩房租給浙江臺州商會以維持公園運轉。按照合同,該商會以私人接待和業務洽談為主,他們要求聚會安靜,于是自行進行了水泥墻封堵。”
“這么做實屬無奈之舉。該公園是村屬公園,主要供村民休閑娛樂。我們讓附近其他居民自由進出,為市民休閑作出了貢獻,但市民還屢屢投訴。”賢湖村委會工作人員稱,近期他們將制作一個公示牌,表明該公園的“村屬”身份,請市民諒解。
專家呼吁由政府接管
南昌市風景園林協會的專家楊毓奇此前從事風景園林管理工作數十年,從賢士湖公園開建到如今,他一直關注著民營公園的發展。
“公園屬于公益事業,理應為大眾服務。我們應該鼓勵由村里修建公園,產權歸村里,但建成后應將公園列入財政預算,由政府接手,民營公園才能持續、長久。”楊毓奇告訴記者,他注意到,每天早上,賢士湖公園鍛煉和休閑的市民很密集,其附近居住了十幾萬市民,全在此地休閑。“這意味著,賢士湖公園維護起來不容易。其湖面多是死水,加上市民垃圾隨手丟,每天都需人打撈,光這一項工作量就不少,否則湖面垃圾早就堆成了山。還有岸邊的綠地和廊橋也需維護,這些費用全由村里承擔,肯定吃不消。”
楊毓奇認為,民營公園既然肩負著大眾休閑的功能,就應由政府埋單,并讓公園步入正常發展的軌道。民營公園的身份如不盡快“轉正”,今后日常管理將難以為繼。
本報記者楊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