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淦丹丹報道:20年的友誼卻因為一起共事而反目。近日,南昌市民胡某向本報反映稱,他被昔日同事陳某相邀加入其所創辦的公司跑業務,完成了60多萬元的業務,卻沒有拿到應有的提成。
投訴:被拖欠“8萬元報酬”
據胡某介紹,他和陳某曾是20多年的同事,直到陳某出來創業開辦了南昌一家公司。因知道他手中有客戶資源,陳某多次邀請他一起加入共同創業。
“2010年下半年開始,我試著幫他介紹了兩筆業務,事先約定提成按利潤對半分,我覺得挺不錯的。2011年2月,便從原單位辭職后正式加入了陳某的公司。”胡某說,最初陳某承諾,幫拉業務,按照以前約定給提成,此外,每個月工資1600元+補貼。
“出于對老朋友的信任,當時并沒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簽任何關于業務提成的協議。”胡某說,工作半年來,他在陳某的廠里,做過鉗工、發貨員、業務員。期間,每個月的工資都未足額發放過。更讓他郁悶的是,他達成了3筆業務,業務金額達到了60多萬元。但時至今日,他的業務提成卻遲遲拿不到。
“經過初步估算,被拖欠的提成和被克扣的工資加補貼大約有8萬元。”胡某說,為了這事,他們鬧翻了,多次協商仍然沒有結果。
回應:未約定提成比例建議訴訟
7月20日下午,記者陪同胡某來到了陳某的工廠,陳某并沒有否認與胡某的用工關系,但對于胡某提出的“8萬元報酬”一事,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同時,陳某表示,當時他的確在胡某加入之前,按照利潤對半分的提成標準給過胡某提成,但并沒有說他加入公司跑業務的提成也是這樣分,他們并沒有簽訂任何提成分配的協議,所以對于索要8萬元報酬的情況,他表示無法接受。陳某還稱,他不肯給予胡某提成還有一個原因是,他負責的工程尾款還差了5萬元沒有接到,這種情況下怎么會有錢給他?
但胡某卻提出了質疑,“沒有到賬的5萬元是因為陳某延遲發貨導致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所致,這和拉業務的人是沒有關系的。”
陳某最后表態,此事建議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在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胡某也決定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