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網3月12日南昌訊 記者葉新闊報道:3月7日,大江網記者從江西省衛生廳獲悉,日前,江西省財政廳、衛生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鄉村醫生補助資金發放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鄉鎮衛生院要在財政撥付到賬的7個工作日內對補助資金進行全額發放,確保鄉村醫生第一時間拿到補助金。
據了解,此次江西省要求按時足額發放的補助資金包括:省級財政公共衛生服務崗位補助、縣級財政防疫崗位津貼、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專項補助和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等。
通過規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省級財政公共衛生服務崗位補助、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專項補助、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資金和縣級財政防疫崗位津貼到賬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撥付至各鄉鎮衛生院,再由鄉鎮衛生院在7個工作日內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進行全額發放。在城鄉基本衛生服務經費到帳后,各鄉鎮衛生院要按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在5個工作日內預付70%給鄉村醫生。
此外,江西省還將積極探索老年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建立健全鄉村醫生正常進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