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五條”出臺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資料圖片)
江西企業網3月26日廣東訊廣東率先推出“國五條”地方細則 出售自有住房個稅將嚴格按國家規定執行
廣東率先頒布“國五條”地方實施細則,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省份。昨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并發文提出了五點要求,明確對廣州、深圳實施限購、限價的“雙限”政策,對佛山、珠海兩地實施限購,并要求年內全省地市實現住房信息聯網。
對于“國五條”中公眾最為關注的二手房交易按差價征20%個稅,省政府的規定是“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
文/記者練情情、賴偉行、葉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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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新建商品住房
要定價格控制目標
廣州、深圳市要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2
嚴格執行售房個稅征收規定
廣深佛珠4市繼續嚴格限購
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采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
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臺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辦發〔2013〕17號文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地區要組織房管等部門嚴格把好限購關。
3
增加中小套型供應
防止地價過快上漲
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要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
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