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網3月8日北京訊 (特約作者 和訊網 康耕甫 本網記者 陳大圣) 3月6日,全國政協委員、摩根大通亞洲投資銀行副主席,中國投資銀行首席執行官方方在媒體見面會上公布了自己《關于利用稅收抵免杠桿撬動社會資金,大規模高效率建設廉租房》的提案,提案創造性的提出了以稅收抵免的方式,引入投資者和開發商,將本應上繳國家的部分稅收用于投資到廉租房的建設之中。
方方的方案具體有七點,一是各省市區主管部門選擇相應合適的地塊,劃撥出來作為廉租房建設用地,并制定出合適的房型標準和建筑設計方案及容積率;二是每年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每個省市自治區的人口數量分配給各省市區一定數額的稅收抵免金額;三是開發商根據指定地塊情況、規劃設計情況、容積率和該項目所分得的相應稅收抵免額,申請參加該地塊廉租房項目開發權的競標;四是開發商可以將所獲得的稅收抵免額用于抵免公司應繳的稅款,也可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換取相應的投資資金;稅收抵免額并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分10年由省市區住建主管部門在核實廉租落實情況后逐年平均支付;五是開發建成的房屋,必須全部出租給家庭年收入處于當地平均家庭年收入50%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六是該廉租房在以低于市場價出租30年后,可由開發商自由出租至50年期滿;七是如果廉租房屋在頭15年中沒有完全遵守租給低收入家庭的先設條件,則即使開發商/投資者已經獲得了部分或全部稅收抵免,已獲得的部分也會被重新征收,同時被罰重款。
方方認為,如此操作主要有四點優勢,一是以市場機制而不是純粹政府轉移支付方式撬動對廉租房的大規模投資建設,提高資金和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率;二是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出租與管理風險均由市場參與者而非政府承擔,以市場力量推動城鎮化發展;三是通過可預見的合理穩定回報(政府分10年給予的稅收抵免額)吸引有實力的投資主體參與到廉租房的投資建設中;四是在美國等國家已有成熟的運作經驗,可以為我國所借鑒。
“建議由財政部和建設部盡快組織研究細化方案并實施試點操作,為大規模推廣積累經驗”,方方說。
當問到廉租房是否會繼續陷入政府權力“尋租”的陷阱中時,方方也坦承,提高政府效率和解決政府本身的腐敗問題是一個永恒的話題,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一個政府效率問題,但辦法總比困難多,凡事開始做了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