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網3月11日北京訊 特派記者秦海峰報道: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吉安市市長胡世忠提交建議,國家應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工資制度,發揮職務與級別并行工資導向作用,調動基層公務員持續敬業奮斗的積極性。
目前,我國實施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是根據國務院2006年批準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06〕22號)實施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全國統一、科學、完善的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積極解決自1993年以來公務員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突出矛盾。但是,由于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尚未建立,級別與待遇掛鉤的政策未能及時出臺,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大多仍然按照職務高低來發放,導致目前級別工資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以江西省吉安市為例,2011年公務員工資水平情況如下:2011年吉安市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的年均工資(職務、級別工資之和)總額分別為16280元、13760元、11137元、8750元。科級及以下干部14926人,占公務員總人數的93.5%;在縣以下機關工作的公務員14854人,占公務員總人數的93%。
胡世忠說,現行公務員工資制度存在以下主要不足,首先是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水平偏低,鄉科級正職的最高封頂工資2089元;基層公務員工資增長緩慢,以2005年9月參加工作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為例,五年間增加工資10944元,年均僅增長7.8%;所以說,現行的公務員工資制度難以調動基層公務員繼續敬業奮斗的積極性。
為此,胡世忠建議,實行公務員職務和職級并行的工資制度,取消科級及以下級別工資的最高限制,沖破科級、處級職務的“天花板”;提高基層公務員工資標準的級差,縮小公務員調級工資之間的差距,讓基層公務員也能獲得較高的工資待遇;建立公務員工資水平與國民經濟發展速度同步調整機制,讓公務員也能作為普通勞動者身份共享國家經濟發展、財力增強帶來的改革成果。